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史記「刺客」意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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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於在先秦時期沒有「刺客」這個詞彙,是因為漢代當時正在漢語單音節到雙音節的過渡期,「刺客」基本上是司馬遷首創之詞彙,但刺客除了融入司馬遷的個人情懷,也繼承文化歷史脈絡中客和刺的意義。

 

一、客的意思

基本上「客」是相對於「主」而言的,曹沬的主是魯莊公、專諸的主是司馬光、豫讓的主是智伯、聶政的主是嚴仲子、荊軻的主是燕太子丹;因為主「知」客而用之,所以客以「士為知己者」報答,所以在《史記.太史公自序》中也有點出:「不為二心」的這個付出與回報。

 

二、客的意思

刺在先秦是一個動詞,故《孟子.梁惠王》:「刺人而殺之」在《孟子》中同時也可以看到〈王制〉:「凡有刺刃者」刺刃指的就是當時的「劍」;由於春秋當時的冶銅技術,只能製造短劍;一直到戰國才有長劍短劍之分,所以司馬遷才會將原本的「劍」改成〈刺客列傳〉中稱呼的「匕首」(注1)

這樣「劍」與「匕首」的差別在〈刺客列傳〉的荊軻中可以最明顯的看見「荊卿好讀書擊劍」,但又與蓋聶和魯句踐意見不合,所以最後魯句踐才評論說:「嗟乎,惜哉其不講於刺劍之術也!」有可能指的是荊軻劍術不好,但也有可能指他在長劍方面雖然有所建樹,但是在匕首,有就是所謂的刺劍上,相對而言比較弱。

在〈刺客列傳〉中,曹沬、專諸、豫讓、荊軻都有點明是拿著「匕首」去刺殺的,又〈貨殖列傳〉中可見:「勇於持刺」可見刺當名詞也可以指武器的代稱也就是匕首,由此可見,刺客的「刺」有一個很大的共通點是拿著匕首,所以《史記.太史公自序》:「曹子匕首」有點出這個特色,這也是為什麼「太史公曰」不算高漸離為刺客之一的原因。

 

三、刺客的意思

刺基本上的最終目的是「刺殺」,這裡的刺不同於《左傳.襄公二十七年》:「盧蒲癸自後刺子之,王何以戈擊之」這種戰場上的「刺」,並且正面來往的打鬥,由於春秋士車戰,所以這種刺應該就是孔穎達疏中:「矛,謂刺兵」的那種。

但〈刺客列傳〉的刺,並非戰場上的正面攻擊,曹沬拿匕首是因為匕首可以隱藏,而這種諸侯會面是不可以帶長劍的;專諸和荊軻都是「藏」匕首,利用匕首的隱匿性;還有聶政為什麼可以政直入,上階刺殺俠累」就是因為武器沒有外露,所以沒有被擋下來。

 

由上述可見,刺客之所以為刺客有三個重點:首先是為「主」服務,再者刺客所拿的武器為匕首,因為其方便與隱匿性,最後刺客通常的目的為「刺殺」。



 

注1:以專諸為例,在《左傳.昭公二十七年》:「鱄設諸寘於魚中以進,抽劍刺王」而到了《史記.刺客列傳》是這樣寫的:「專諸擘魚,因以匕首刺王僚,王僚立死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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